自愿加班,放弃带薪休假,这家公司要求员工签《奋斗者自愿申请书》 ...
“自愿加班,放弃带薪休假,放弃加班费,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,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。”近日,一份《奋斗者自愿申请书》引发网络热议。据悉,该申请书为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,做“公司奋斗者”。据 @鲸视频 v 9 月 3 日报道,网友“伤寒杂病论”于 9 月 2 日爆料,自己收到公司人事通知,让员工“自愿”做奋斗者,并且要自愿签署一份《奋斗者自愿申请书》。
截图自鲸视频
该申请书中写道:“我自愿申请成为公司奋斗者:自愿进行非指令加班,在公司需要时,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、带薪年休假期薪金、节假日加班费。我愿以责任与奉献来衡量回报,当我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要求时,我接受公司对我进行淘汰。”
截图自鲸视频
申请书的末尾还要求员工承诺在公司期间以及离开公司后,不会向公司索取带薪年休假薪金和加班费,也不会和公司发生法律纠纷。如有违反,则员工自愿放弃公司奖励的“权益份额”。
最后则是员工签字,并且附上身份证号码。
该公司轧钢厂厂长王占熬在接受采访时称:“作为公司员工,可能个人看法不一样,这是两厢情愿的,我觉得适合我、我认可的话,我可以签字,这个是自愿的。”
此事很快引发网络热议。有网友认为这就是霸王条款,该公司只想着压榨员工价值,不顾员工的权益。
也有网友认为所谓的“自愿”根本就是对员工的逼迫,有网友直言这是新的“职场 PUA ”
还有网友质疑该公司所谓的《奋斗者自愿申请书》违反了我国劳动法。
对于网友关于该申请书违反劳动法的质疑,北京市中闻 ( 上海 ) 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晨在接受蓝鲸财经记者的采访时表示:
一、公司与员工在自愿的情况下,约定了不发加班费和休假期间的工资是可以的;
二、公司如果要制定淘汰制度的话 , 首先要以法定的流程纳入规章制度,要详细、明确、合法合理;
三、让员工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,即提前承诺放弃对公司的诉权,这个是完全非法的;
四、如果不签申请书就和签了申请书的员工,在工资报酬、晋升机会及其他任何待遇上有区别对待,那么这整个申请书就视为是在员工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的。
据启信宝显示,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09 月 04 日,注册地位于威远县连界镇解放街,法定代表人为王劲。经营范围包括钒钛矿烧结、钒钛矿冶炼、提钒炼钢、钒加工等等。
截图自启信宝 如果真是自愿的,就根本不需要签什么字据 诶诶 华为不是一直都要签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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